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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山东省关于砖瓦窑的政策文件
1、政策背景与目标背景:2020-2021年秋冬季是“十三五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第4个攻坚季,同时处于疫情后复工复产关键期,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污染反弹。目标:通过综合治理措施,减少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,改善区域空气质量。
2、工信局砖瓦窑监管范围有全县烧结砖,烧结瓦,非烧结砖等制造的砖瓦窑企业。根据石城县人民 *** 发布的石城县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可知,通过本次整治,全县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物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,提高废气处理设施治理效率和稳定运行水平,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。
3、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企业,均可能面临关停。 产业动态建议现有砖瓦窑企业可采取三步应对措施:首先自查环保设备及环评手续完备性;其次积极参与环保评级(A级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),争取政策支持;最后关注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年度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文件,及时调整生产模式。
4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(30)水泥制造(3011):水泥熟料,水泥窑。石灰和石膏制造(3012):石灰,石灰窑。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(3031):烧结砖、烧结瓦(不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烧结砖瓦),砖瓦窑。
5、不拆。根据查询兰州市人民 *** 官网得知,截止于2023年8月1日,某兰州南砖瓦窑所在地 *** 未发布兰州南砖瓦窑拆迁计划相关信息或通知。
6、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,2017年9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。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安阳等重点城市,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%,以高炉生产能力计,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。建材行业:除了保障供暖等民生任务,水泥、砖瓦窑、陶瓷、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。

